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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进宁夏区委会呼吁:尽快出台我区老年教育条例 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
2026-05-14 08:48:51   来源:华兴时报

  “目前,我区老年教育虽已形成以县级以上老年大学全覆盖为基础、社区‘塞上乐龄’老年大学为延伸的多层次办学体系,但与老年人对实现精神富足与晚年生活提质需求相比仍存在差距。”今年,民进宁夏区委会提交《关于尽快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教育条例的提案》(以下简称《提案》),从多角度积极建言。

  通过开展相关调研,民进宁夏区委会了解到,我区老年教育工作涉及老干部、教育、民政、文化、体育等多个部门,因缺乏一部具有权威性的法规来明确主导部门、厘清职责边界,导致“多头管理、权责不清”,难以形成有效工作合力。与此同时,存在机构设置不均衡、课程内容不丰富、经费保障不充足、师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。

  《提案》建议,以立法形式确立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教育主管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”的管理体制,清晰界定各部门职责。明确各级政府主体责任,将老年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依托闲置学校、场馆等资源扩充办学载体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办学。将依托老年大学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校纳入立法内容,强化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保障。推广“流动课堂+线上教学”,组织教师下乡授课,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开设课程,破解服务半径难题。将基层教学点覆盖率、服务可达性纳入市县政府考核,建立年度督查机制,保障建设落地。

  在完善供给体系、强化保障措施方面,《提案》建议,构建分层分类的教育内容体系,涵盖政治教育、道德教育、智能技术、健康管理、隔代教育、老年心理保健等实用内容。推广体验式教学与远程教育模式,开展“智慧助老”培训,扩大农村和偏远地区服务覆盖面,提升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均衡性。将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,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。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,形成“财政投入+社会投入”的多元经费保障体系,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投入倾斜。与此同时,明确老年教育专职教师的职业发展、职称评定和薪酬待遇等相关程序和标准,支持在职教师在老年教育机构兼职教学,建立师资库和志愿者服务机制,鼓励专家学者、退休教师、行业能手等以兼职或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教学,打造专兼结合、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。 (记者 单 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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